保税“巾帼学习小课堂” | 第四课 综合保税区进出区货物申报常用的监管方式都有哪些?
时间:2023/8/11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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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让我们来了解下综合保税区进出区货物申报常用的监管方式有哪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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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内企业进出区货物是指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的货物往来,主要监管方式有:
  1“料件进出区”(5000),指料件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包括此类料件在境内的退运、退换。
  2“成品进出区”(5100),指成品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成品,包括此类成品在境内的退运和退换。
  3“设备进出区”(5300),指设备及物资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镜内区外购进的自用设备、物资,或将设备、物资销往区外,结转到同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另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以及在境内的退运、退换。

相同点


  (1)区内企业申报核注清单,都需关联区外企业,区外企业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5000、5100、5300无须填报征免性质代码
  (3)区外企业报关单填制目的国和运抵国均填写“中国”(142)
  (4)区外企业报关单运输方式填保税港区
  (5)核注清单对应运输方式填“其他方式运输”



  温馨提示:上述监管方式适用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申报使用,不适用于区外企业和保税物流园区企业。申报时注意区分进出区货物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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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今天的分享学习就到这里啦,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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